第一次遇見靜是在升大四的暑假。

那時,籃球社正在進行幹部交接,身為隊長兼社長的我剛將社團大樑交給學弟,肩上的擔子頓時減輕不少,走到籃球架旁拾起快要被我遺忘的礦泉水,阿信牽著一位長髮女孩走向我。

她就是靜,阿信的女朋友,她的人就如同她的名,靜靜的,臉上總是帶著一抹淺淺的笑容。

「恭喜你徹底從籃球隊解脫了。」阿信拍著我,牽著靜的手從來沒鬆過。

我不是一見鍾情的人,但我卻莫名奇妙喜歡上第一次見面的靜,她的微笑,看著他們十指交扣的手,心裡有一絲難以言喻的複雜感。

「怎你還不肯放手把田徑隊交給學弟嗎?」我轉開寶特瓶瓶蓋一口氣喝完半瓶的水,陽光刺眼的讓我快要睜不開眼。

「我想撐到下學期再交接。」阿信的口氣充滿自信:「現在是田徑隊的尖峰時期,支柱可是不能隨便換人,至少也要等到我的繼承人經過每項考驗後才能交接。不過你們籃球隊就不一樣了,成績不比往年風光,現在趕快把燙手山芋丟了才是明智的選擇。」

再笨的人也聽的出來,他自信的口氣挾帶著諷刺,我和阿信從小一起長大,不管念書還是玩幾乎都在一起,當然,我們也經常被親朋好友拿來互相比較,成績、運動項目、甚至是交往過的女友的數目,只要牽扯到數字的,沒有一項可以避掉。

在外人眼裡,他是上進有為的青年,而我卻是墮落不長進的小流氓,因為在高三那一年,我翹家,抽菸喝酒賭博樣樣精通,整天與黑社會為伍,只差沒有拿香拜關公,流血承諾對大哥示忠。

至於為什麼翹家,不,應該說我沒有家,翹家對我的定義只是離開從小住到現在的房子,就這麼簡單明瞭。

本來我會成為大哥的小弟,只是當時出現一個讓我覺得很厭煩的聒噪女阻擋我步向黑暗之路。某一次我在雜貨店買香煙時正巧被巡邏刑警逮到,她就是那個巡邏刑警的妹妹,也是小我一屆的學妹,孟珊。

那天我在警局作完筆錄,孟珊正好拿便當給她哥哥,我和她擦肩而過不到五秒,她把便當丟在旁邊的桌子,生氣的走向我,揪住我的領子,我正感到這女的簡直莫名其妙時,她開口了。

「為什麼要學壞?」她沒有給我時間回答,接著激動的往下說:「四肢健全為什麼要作姦犯科,你還年輕啊!你這樣蹧蹋自己你的父母會很難過你知不知道?」

她說著說著,竟然哭了。

「我只是未成年買菸被抓。」怪了,她又不是我的誰,幹嘛激動的罵我?自己還哭了。

「真的嗎?」她似乎不相信事情這麼單純。

「不然妳請隊長送我進牢好了。」拍開她的手,我頭也不回的離開警局。

只是買香煙就看她情緒激動,若我告訴她我打算入黑道當流氓,她應該會氣到暴斃吧!

我一直以為跟孟珊的關係純粹是路人甲碰上路人乙,可是我沒想到命運是如此的奇妙,升大二的開學典禮上,看見令我十分厭煩穿制服的警察帶著一名大學新鮮人進禮堂後,很巧的那雙圓滾滾的大眼對上我的眼眸那一刻,我像是做了虧心事似的迅速別開臉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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